当前位置: 主页 > 秦皇岛在线 > 正文

青龙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11月份普通客运企业“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时间:2020-10-24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按照《青龙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青交运[2020]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特制订我局2020年度11月份普通客运企业“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0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 二、抽查对象、范围及内容    (一)抽查事项:对道路客运的监督检查    (二)检查对象:县内道路运输普货运输企业    (三)检查内容:道路客运经营者安全主体落实情况。道路客运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实施现场监督检查。    (四)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628号)第五十九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七十六条,七十七条。     三、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以青龙满族自治县市场主体名录库为基数(非企业组织附加库),按照50%的比例,随机抽取被检查企业名单。本次双随机抽查首先从国办风险预警企业信用分类C、D、E三个较高风险等级中抽取检查对象,如不能满足抽查户数,再从国办风险预警企业信用分类A、B两个较低风险和无风险等级企业中抽取检查对象,直至达到抽查比例要求。    (二)被检查企业名单确定后,由县交通运输局分派到县运输管理站。    (三)执法人员由县交运局在县运管站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四、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县交运局负责此次“双随机”抽查的总体部署、名单抽取、相关业务指导,依据职责做好本次抽查工作。对于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检查方式。 1、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实地检查方式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少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检查人员应当填写实地检查记录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 (三)抽查结果公示。 抽查结束后,各执法部门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在其门户网站公示抽查结果,同时上报县双随办。 五 、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县运管站要高度重视此次“双随机”抽查工作,精心组织,认真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抽查工作中运管站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三)加强宣传引导,促进信用监管。此次“双随机”抽查工作,要大力宣传,使相关企业知晓配合抽查的相关义务和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经营行为。抽查结束后,要及时公示抽查结果,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四)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县运管站要发现抽查工作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时向县交通运输局上报信息。                                                                         青龙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11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