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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10月份普货运输企业“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时间:2020-10-24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按照《青龙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青交运[2020]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特制订我局2020年度10月份“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0年10月22日至10月31日。 二、抽查对象、范围及内容 (一)抽查事项:从事普通货物运输相关业务的监督检查。 (二)检查对象:县内道路运输普货运输企业。 (三)检查内容:道路运输经营者根据规定的工作落实情况。执法人员实施现场监督检查。 (四)检查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16年4月第四次修正)第五条第三款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管理工作。     三、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以青龙满族自治县市场主体名录库为基数(非企业组织附加库),按照6%的比例,随机抽取被检查企业名单。本次双随机抽查首先从国办风险预警企业信用分类C、D、E三个较高风险等级中抽取检查对象,如不能满足抽查户数,再从国办风险预警企业信用分类A、B两个较低风险和无风险等级企业中抽取检查对象,直至达到抽查比例要求。 (二)被检查企业名单确定后,由县交通运输局分派到县运输管理站。 (三)执法人员由县交运局在县运管站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四、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县交运局负责此次“双随机”抽查的总体部署、名单抽取、相关业务指导,依据职责做好本次抽查工作。对于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检查方式。 1、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实地检查方式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少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检查人员应当填写实地检查记录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 (三)抽查结果公示。 抽查结束后,各执法部门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在其门户网站公示抽查结果,同时上报县双随办。 五 、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县运管站要高度重视此次“双随机”抽查工作,精心组织,认真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抽查工作中运管站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三)加强宣传引导,促进信用监管。此次“双随机”抽查工作,要大力宣传,使相关企业知晓配合抽查的相关义务和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经营行为。抽查结束后,要及时公示抽查结果,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四)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县运管站要发现抽查工作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时向县交通运输局上报信息。                                            青龙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10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