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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龙县公安局春节期间追逃21名嫌疑人

时间:2017-03-14
  春节期间,卢龙县公安局按照秦皇岛市公安局关于严打整治工作的安排,认真落实李春副市长关于“十项隐患排查”工作要求,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对各类网上逃犯开展猛烈的专项追捕攻势,追逃工作战果累累。短短一个月时间,共抓获、劝降各类网上逃犯21名。

  科学分解责任到人,追逃士气高涨。春节安保工作中,结合开展打击“盗抢骗”冬季严打整治行动,先后多次组织召开各基层所队一把手参加的追逃工作调度会。刑警大队对本县范围内的网上逃犯进行逐一梳理,将追逃工作任务按照逃犯户籍所在地划分,实行领导分包责任制,科学分解追逃工作任务,。对有抓捕条件的逃犯,尤其是重点逃犯,刑警大队逐一研究制定抓捕方案,充分利用各种追逃手段,挖掘各种追逃资源,有效提升逃犯到案率、抓捕率;对于重点逃犯,主管局领导亲临一线,带队实施抓捕。为激励先进,县局专门研究设立了奖惩机制,并加强后勤保障工作,专门为追逃工作设立专项资金,消除追逃单位及民警的经费顾虑。对在追逃工作中有功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以便督促后进,提高各单位及民警的工作热情。对在追逃工作中没有成效的单位,一把手要向局党委汇报相应的工作情况,解释原因,剖析问题所在。

  充分运用信息手段,精确研判准确抓捕。各实战单位充分依托科技平台,综合运用多种有效手段,及时在犯罪嫌疑人经常涉足的行业、场所开展在逃人员信息摸索,特别加强对情报平台预警未抓获逃犯的二次研判抓捕工作。

  网上逃犯王某伟两次在银行办理业务,相关平台两次发出红色预警,但由于信息延迟,民警未能将其抓获。此后,派出所民警认真开展网上研判,根据活动特点,开展网下摸排,几日后成功将该逃犯抓获。下寨派出所依托科技手段,坚持快速反应、快速处置、快速布控,连续抓获3名涉嫌故意伤害的网上逃犯。

  创新阵地控制模式,强化管理快速出击。各单位充分发挥传统工作优势,增强经营意识,创新阵地控制模式,从中发现和获取逃犯线索,提高了“追逃”质量,取得较好追逃效果。1月10日至1月23日,相关民警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深入研判,广辟线索,经不懈努力和经营,连续抓获3名各类在逃嫌疑人。

  重点部位巡防布控,合理用警密织追逃网。针对春节期间逃犯行动特点,卢龙县局结合“四排查”统一行动,灵活调整巡逻力量,加强重点地段、重点场所的巡逻,对可疑人员、可疑物品、可疑交通工具进行重点盘查;围绕逃犯户籍地,广泛发动群众,及时掌握线索,抓捕逃犯。

  2017年1月9日上午,印庄派出所民警在集市上巡逻盘查时获得多次容留他人吸毒案发后潜逃的逃犯王某线索,遂立即组织民警对集市进行了全方位的搜捕,最终在印庄火车站一废旧居民楼处将躲藏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1月11日凌晨,刑警大队经过反复摸排,科学布控,将多次伙同他人盗窃的逃犯董某超成功抓获。1月24日晚8时许,蛤泊派出所民警在巡查中发现将他人打成轻伤后潜逃的朱某线索,遂组织警力在辖区重点场所开展缉捕工作,将其成功抓获。

  宣传感化“攻心”为上,真情走访促自首。在逃人员潜逃后,东躲西藏,远离亲情,饱受奔波之苦,心力交瘁,大都会心生悔意,意欲投案自首,但因惧怕承担刑事责任,往往犹豫不决,举棋不定,且在逃期间与其主要亲属均不同程度的保持联系。卢龙县局通过深入走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真情劝说,实现法律亲情最大统一化,1月份以来,6名网上逃犯先后投案自首。

  在“四排查”行动中,卢龙县局木井派出所和治安大队围绕“2017.1.5”、“2017.1.12”非法制造、储存、运输爆炸物案,组织民警走访在逃人员家属和朋友,深入宣传法律政策,表达县局打击“非法制造烟花爆竹”和追逃工作的决心,借春节之际,积极动员在逃人员家属做好思想规劝,打消在逃人员顾虑和侥幸心理,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1月24日,网上逃犯贾某海、贾某东先后投案自首,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

  犯罪嫌疑人赵某春、赵某兴因故意伤害分别被网上追逃。春节期间,责任民警利用逃犯渴望回家与亲人见面的心理,多次到逃犯家中上门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厌其烦地做家属的思想工作,将感情,宣法律,规劝逃犯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经过工作,1月6日赵某春投案自首,2月1日,赵某兴投案自首。(通讯员 赵春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