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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责任 强化担当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压实延伸———五年来我县落实“两个责任”综述

时间:2017-04-17
  “今后五年,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不断开创全县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2011年县第十一次党代会吹响了党风廉政建设号角。   五年来,我县认真贯彻中央、省市部署和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压实责任担子、严格责任担当,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完善责任体系,绷紧拉直责任链条,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压实延伸。 健全机制,构建清晰完整责任链条   为切实解决落实责任大而化之、流于形式的问题,真正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我县持续打造一整套职责清晰、链条完整、运转高效的党委主体责任体系。   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了《昌黎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将主体责任细化分解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任、党委(党组)其他班子成员责任、党委工作部门责任”四个层级,66条具体责任;将监督责任细化分解为“纪委(纪检组)领导班子责任、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责任、纪委(纪检组)班子成员责任”三个层级,34条具体责任。   在每年年初召开的县纪委全会上,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对落实“两个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将压力传导到乡镇和县直部门,把责任压实到基层。将全会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进行了细化分解,分别明确了责任领导、承办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形成责任具体、环环相扣的“责任链”,切实把压力传导到委局机关班子成员,传导到每一个科室,传导到每一名机关干部。   从2014年起,每年组织纪委班子成员带队,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全县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集中督导,并就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组织开展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大对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落实谈话函询、述责述廉等制度情况,特别是对执行民主生活会情况向上级党委纪委双报告、谈话函询向民主生活会报告、“三重一大”决策等制度情况,以及以监督责任代替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力度。 以上率下,传导压力推进责任落实   领导率先垂范,是责任层层落实最有力的榜样。县委书记以身率正,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现职一年多来,围绕落实“两个责任”主讲廉政党课1次,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讲专题党课1次,通过听取专题汇报、个别座谈等形式,保证每周了解和掌握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专门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35次,批阅群众举报信件11件,督办违法违纪线索和重大案件3件。做到了亲力亲为,严抓严管。   于此同时,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坚持“四个同步”。立足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建立乡镇、县直部门责任制落实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党委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制度。在此基础上,创新考核办法,其中新增落实“两个责任”考核内容比重达到35%,并在全县通报考核结果。   县纪委在全市率先开展局乡党组织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述德工作,连续三年组织33个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开展“三述”活动,以面对面质询的方式,传导责任压力。   通过以上率下,层层压实压紧责任,党员干部对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思想认识有效提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已成为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的共识共为。 严格执纪,常态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问责的“板子”真正拍下去,责任才能扛起来。对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屡屡出现“四风”问题和重大腐败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纪检监察机关敢于板起脸通报、狠下心追责,实现传导压力、正风肃纪的效果。   近年来,县纪委坚持“一案双查”,加大问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共对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46名党员领导干部实施问责,通过持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推动了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管党治党责任的有效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没有休止符,落实“两个责任”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下一步,我县将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建立“问责+清理”长效机制,实施问责+清理专项行动,抓住典型,严肃追责,以问责常态化倒逼责任落实。